一、为进一步鼓励文学创作,调动成都市作协会员写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成都市作家协会制定本试行办法。
二、凡是成都市作协会员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出版的图书,在图书的作者简介中标注了本名和成都市作协会员等身份信息,市作协将给予一定稿酬补贴,按图书1部3000元、2部4000元、3部及以上5000元标准发放。凡已获2017年成都文学院扶持的会员,不再享受此补贴。
三、成都市作协将于2017年12月10日前接收样书(2套)进行验收,申报者需提供会员证,图书出版CIP数据信息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。
四、凡验收合格的图书,原则上于次年1月底前统一发放创作稿酬补贴。
五、本办法自即日起实行,试行一年。本办法由成都市作协负责解释(86637395)。
附件:市作协鼓励创作稿酬补贴办法.doc